蛟河市副市长王中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牤牛河环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会上,王中宪副市长对我市环保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各级各界的关注,尤其是发生吉化双苯厂“11.13”事件后,国家、省、吉林市倍加重视松花江流域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目前,牤牛河水质受石板材加工企业废水、废渣、废料的影响,环境质量恶化,直接影响了松花江流域的环境质量和下游居民的生产生活,此问题已经引起吉林市人大关注。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整治措施,切实保护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要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治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责令停建或停产,并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责令停产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且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行限产。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或关闭。对拒不整改的企业,相关部门要准确运用法律果断采取限电、停电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强制措施。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整治行动的部门和单位,市政府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要坚持合力推进。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的面广事多,难度较大,市政府责成环保局牵头,负责协调、策划、召集联合执法,监察、司法、工商、电力、城建、安监、经济、发展和改革等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听从指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在环境执法问题上没有软环境,各执法部门要坚持正义,坚持原则,本着对事业、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整治活动,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