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005年该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3893.2万元,安排做到了及时、足额到位,基本实现了“三个确保”。
一是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2004年、2005年全市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别为3491.01万元、3499.99万元,占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50.25%和50.38%,达到了省委、省政府不低于50%的要求。
二是确保乡镇机构正常运转。2004年、2005年用于保证乡镇机构运转的经费分别为2332.25万元、2326.23万元,占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33.57%和33.49%。
三是确保村级组织正常经费需要。2004年、2005年用于保证村干部补贴、村级“三项经费”的支出分别为852.77万元、849.81万元,占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12.28%和12.23%。同时,2004、2005年农业税减免及农业特产税取消后中央和省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5036万元也按规定及时足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