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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正声指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生命线
2006年10月29日 10:57:50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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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湖北省委在武昌梅岭礼堂召开全省妇女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俞正声,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出席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永良,省委副书记杨松,省领导宋育英、苏晓云、苗圩、刘勋发、李明波、潘立刚、邓道坤、蒋大国、丁凤英出席会议。

  俞正声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发挥妇女作用,积极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己任,坚持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依法按章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加快湖北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俞正声指出,加强妇女工作,维护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湖北发展、构建和谐湖北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全面推动我省妇女事业发展。

  俞正声指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生命线,也是妇联的首要职责。各级妇联要把代表和维护广大妇女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要注重源头参与,加强对妇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网络,维权的声音要更大一些,措施要更得力一些,做到敢于为维护妇女权益仗义执言,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而不懈努力。要依法保障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依法保障妇女的政治权益,提高妇女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参与程度。要认真研究妇女权益保障中的新情况,依法解决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俞正声要求,要切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妇联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助手。要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的配套体系建设之中,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要注重选拔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热爱妇女事业、作风正派的同志担任班子带头人。要加大妇联干部的交流力度,使妇联组织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要把妇联基层干部的培训纳入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的整体规划,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俞正声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是妇女事业全面进步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妇女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好妇女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全党委领导妇女工作的有效机制,营造有利于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为妇女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关心妇女、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局面,促进我省妇女事业发展和进步。

  黄晴宜代表全国妇联对我省妇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殷切希望,湖北广大妇女和各级妇联组织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突出发展主题,在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中建功立业;发挥组织优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独特作用;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妇联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妇女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会议下发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意见》。武汉市委等五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分管副书记,妇联主席,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妇联常委、部分在汉执委等参加了会议。(完)(记者樊晓燕、龙华、通讯员沈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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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姜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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