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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集体学习《监督法》 杨永良讲话
2006年11月07日 08:28:09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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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监督法》,并就如何正确实施《监督法》进行了讨论。

  湖北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永良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道坤主持座谈会。秘书长范兴元传达全国人大《监督法》学习班精神。

  杨永良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要依法开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即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这四个方面经常性的监督工作。二是每年要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工作监督的重点。三是要加强对省人民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文源、王守海、贾天增、纪玲芝、韩忠学,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参加学习。(记者 赵良英 通讯员 韩靖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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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姜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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