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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启动医疗付费制度重大改革按病种付费试点
2006年08月12日 15:09:04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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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0日,作为全国首个由政府部门主导的医疗付费制度重大改革按病种付费试点在河南省3家医院正式启动。

    首日10名患者受益

    10日上午,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胸外科病房。来自滑县农村身患先天性心脏病的15岁男孩郑宁正在接受手术前的检查。

    “孩子从小就有跑步喘不上气的毛病,后来才发现是先天性心脏病。当时,家里没钱给孩子治病,就一直拖到了现在。”郑宁的爸爸郑逢星告诉记者。“咋也没想到,孩子赶上了按单病种付费这个好时候。”

    拿着签订的协议,郑逢星一脸真诚地说:“政府给咱定好了,交13500元就能治好孩子的病,不相信政府咱还能相信谁呢?再说这钱俺也花得明白啊!”

    据了解,在执行首日,新乡医学院一附院推出的30个定价病种中,有4个病种接到了适合的病人。其他两家医院分别收治的6名患者也进行了单病种付费治疗。

    按病种付费患者需签协议

    符合按病种付费的条件,病人愿不愿意接受这种付费方式,就需要医院与患者沟通。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医院与患者要签订一份协议书。

    记者见到了即将实施手术的郑宁与医院签订的按病种付费手术协议书。协议书中有按病种付费的涵义,该病种的适应人群、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付费范围、注意事项等内容。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各持一份。

    该院胸外科主任韩培立说:“这是我们履行医院的告知义务,通过事前沟通,让患者明明白白。”

    另外,为了避免纠纷,每个病种的治疗方案也要提前告知患者。“该病种手术治疗需要几天、每天医院都会做哪些检查、用哪些药,让患者心中有数。这也是日后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执行是否规范的依据。”该院院长张信中说。

    城镇医保配套措施即将跟进

    单病种定价牵涉到城镇医保人员和参合农民医疗报销。

    省卫生厅明确要求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将参合农民在试点医院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凭出院结算发票,按当地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至于城镇医保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处长刘国柱说,将全力支持按病种付费。8月9日,该厅已与新乡、焦作、信阳等3个试点市医保部门负责人开会研究了具体的配套措施。刘国柱说,由于参加按病种付费的人群都是低收入人群,医保部门会考虑到他们的困难,尽量降低个人负担比例。但各地城镇医保筹集标准不同,个人支付比例不同,所以报销时的负担比例也不一样。

    目前,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制订中,近期有望出台。(记者苑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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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安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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