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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9月1日起实施国Ⅲ标准 对已上牌车辆不约束
2006年08月16日 13:45:26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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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8月15日从广东省环保局获悉,广州获国务院批准9月1日起实施国Ⅲ标准,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全国第三个实行国Ⅲ标准的城市。国Ⅲ标准的实施,意味着9月1日起购买了国Ⅱ标准的车辆在广州将上不了牌。但省环保局污控处处长陈英表示,新标准对已上牌的车辆不具约束,将实行“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同时他透露,珠三角城市也将提前实施这一标准,相关报告省政府将在9月上报国务院。

  新标准可缓解大气污染

  按照日程表,国Ⅲ标准将在2007年7月1日在全国统一实行。陈英说,广州提前实施国Ⅲ标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庞大。据了解,目前广州的机动车总数已超180万辆,且正以每年16%的速度增长,环境容量已接近极限。

  早在2005年5月,广州即把提前实施国Ⅲ标准的申请提交省政府。为了实现珠三角空气的根本性好转,今年省环保局已向省政府提交了《珠三角城市提前实施国Ⅲ排放标准》的报告,下月省政府将这份报告提交国务院。

  据了解,近两年,机动车排放一直是广州及珠三角城市大气主要的污染源之一,空气中的污染物,约1/3是机动车排放的。提前执行新标准,到2008年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较目前可减少15%-20%.而污染减少又为广州及珠三角城市增加汽车容量提供条件。

  “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

  新标准的实施,老车怎么办呢?以后会不会限制使用呢?陈英说,新标准的实施不影响已经注册登记车辆的使用。新标准不搞强制升级,实行“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他说,“目前广州市路面上跑的大多是国Ⅱ车,国Ⅱ车有这么大的保有量,不可能‘一刀切’,全部淘汰。”

  不过他又说,以后对在用车的管理会加强,比如说,对这些车辆尾气的检测的次数将增多,要达到出厂时的标准,如果达不到就要强制报废。为了减少对广州大气的污染,广东省正在研究制订优惠政策,加速老旧车辆的更新淘汰。据悉,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优惠政策,对达到国Ⅲ、国Ⅳ排放标准的车辆减征30%消费税。

  新车排放达标才能上牌

  陈英说,国Ⅲ标准是一种标准体系,实施这一新标准,最大的障碍是油品的质量问题。由于目前广州市场供应的油品没有与欧洲油品标准接轨,符合国Ⅲ标准的油品非常少,完全不能满足车辆的使用需要。他说,没有符合标准的油品,效果就会差很多。

  此外,按照新标准,在广州市销售的新定型车型必须安装OBD(车载诊断系统)。这一系统可以自动判断汽车排放尾气是否超标。未安装OBD系统的新车将于下月起全部停止在广州销售。

  陈英表示,国Ⅲ标准实施后,环保局和各相关部门将对在本市销售汽车实施排放检查,并定期发布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机动车停止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加强对市场销售车辆的监督管理,以保证新销售汽车的排放性能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达标车目录已经公布

  以前很多厂家宣布自己能够达到欧Ⅲ排放标准,但是都没有正式得到国家环保总局的型式核准。因此陈英说,不要轻信厂家的“欧Ⅲ”承诺。

  从今年开始,环保部门开始做这项工作。目前在环保局的官方网站上(www.bjepb.gov.cn),已公布了通过审核的国Ⅲ车型,目前小汽车的厂家有60个,车型有635个,市民可以登录查看。另外,省环保局最近也公布了《广东省符合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的环保机动车型推荐性目录》,145家汽车生产企业的1936种车型入选目录,对入选目录的机动车鼓励和支持销售或进口。

  陈英表示,虽然国Ⅲ、Ⅳ阶段排放标准在控制机动车污染方面取得了进展,但距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很大的差距,国Ⅲ实施时间也比欧洲晚了7年,我国机动车污染控制仍任重道远。

  新闻背景

  国Ⅱ和国Ⅲ有什么不同?

  国Ⅲ机动车排放标准与国Ⅱ标准相比,在技术内容上作了重大调整,进一步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发动机控制精度、净化器质量、低温排放控制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关专家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7辆执行欧Ⅱ标准的汽车,相当于1辆化油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14辆执行欧Ⅲ标准的汽车,才相当于1辆化油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从国Ⅱ到国Ⅲ,汽车需要增加三项技术:

  首先是增加了对车辆冷启动时排放达标的要求。实验过程要求车辆—7℃的低温条件下搁置6小时以上,点火之后,立刻测量车辆排放,达到标准。

  其次是在车辆的电控系统中增加了专门监测排放控制系统工作状态的功能(OBD ,车载诊断系统)。它能够随时监测汽车尾气排放状况,一旦出现超标,会自动报警,提示驾驶者维修。

  第三项是针对厂家提出的,要对车载诊断系统有保修措施。在美国,要求厂家对排放系统有8万公里的质保期,并作为汽车召回项目中的一项。

  欧美已实施欧Ⅳ标准

  欧美城市在上世纪60—70年代曾出现过严重的机动车排放污染,后通过不断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和加强在用车管理使之大大缓解。从上世纪90年代初实施欧Ⅰ或相当于欧Ⅰ标准开始,欧美国家每4—5年将标准提高一级,2000年已实施欧Ⅲ标准,2005年实施欧Ⅳ标准,计划2010年实施欧Ⅴ标准。

  我国目前参照欧洲标准体系制定机动车排放标准,基本对应欧洲相关标准,但执行时间迟于欧美约7—10年。为控制机动车污染,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一直提前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均比全国提前1—2年左右执行。(记者 刘茜 陶达嫔 乐国星 见习记者 金浩琦 实习生 吴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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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康丽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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