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湖北省纠风办获悉:从去年下半年至今,湖北省对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全面清理,省直112个单位共清理出747项此类活动,其中484项被撤销,撤销率为64.8%,估算可节约资金上亿元。
省直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所属部门和单位,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社团组织、行业中介机构举办的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列入清理范围。
“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有的向基层单位转嫁经费,搞变相摊派;有的搞形式主义,不求实效;有的搞形象工程,不切实际。不仅分散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精力,而且加重了基层和群众的负担,社会反映强烈。”去年7月,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清理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其后,由3位省委常委共同牵头抓清理工作,并成立专班负责。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孙志刚说,此次清理活动是察民情、顺民意、得民心之举,减少不必要的活动项目,有利于各级领导集中精力想大事、办实事。
为摸清底数,清理工作采取了“双向检查”等办法,一方面要求省直各单位自查登记,如实上报,凡不报的都列入撤销范围,省直单位提出确需保留的检查评比项目,必须提出理由;另一方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跟踪调查,发现问题,马上处理。
清理工作得到了多数省直单位的积极配合。省卫生厅厅长朱忠华介绍,从收到清理工作文件到提出初步清理意见上报,只用了短短几天时间。卫生厅自查申报的55个项目中,最终保留9项、临时报批1项。
为了巩固清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今年4月,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意见》提出,除法律法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明确要求举办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增加固定周期项目。所有相关项目必须报批并在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后才可以组织实施。对于未经批准备案擅自举办的项目,基层单位可以坚决抵制并向有关方面举报。对违反规定举办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有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省直机关的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也带动了各市州的清理工作。仅今年7至8月,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便分别撤销198项、86项、200项市级及市直部门举办的检查评比等活动。(记者田豆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