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9月12日专电(记者 吕晓宇)12日,山西省工商局宣布,今后山西省将根据有关法规,以企业信用信息为标准对企业进行“惩恶扬善”。
山西省工商局局长王虎胜说,山西省工商局用了三年的时间开发建设了全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企业电子化档案系统,建成了省市两级工商局信用信息数据库,扫描入库企业档案3000万页,集中了各类市场主体54万户(11万户企业和43万户个体工商户)以及60万名企业高管人员的基本信息。要想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只要登录“信用山西”网站就可以查询到企业的“身份信息”、“业绩信息”和“警示信息”。
王虎胜说,山西省各类企业的信用信息将上网公布。今后山西省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记录或有多项业绩信息记录的企业给予鼓励,如减少日常监督检查,减少检验审验程序或予以免检免审,在政府采购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等。
王虎胜说,如果企业存在没有按时照章纳税、不能对银行还本付息等不良信用信息,对警示信息期限内的企业要加强管理,如不得授予企业及其法人、主要负责人有关荣誉或称号,不予出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所需的合法经营证明,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