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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通报6起商业贿赂案 警示领导干部警钟长鸣
2006年09月15日 07:51:5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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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9月14日电(记者 曹霁阳)14日,黑龙江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这个省查处的六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希望借此警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这六起典型案件包括:黑龙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凤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两家房地产企业巨额贿赂共计300万元;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房淑敏,先后收受牡丹江市北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某为感谢其在果菜批发城经营及北龙公司股票上市等方面的帮助所送贿赂,共计3000美元、2万元人民币,房淑敏还通过运作,用30万元财政资金购买个人住房和装修;黑龙江省旅游汽车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齐英俊收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王某10万元贿赂后,以公司法人代表身份与其签订改建综合楼项目协议;哈尔滨市城郊信用合作联社原主任吕彭令,为一化工经销公司办理贷款380万元,收受该公司刘某给予的10万元;宁安市林业局原副局长廉忠男在担任宁安市林业局小北湖母树林林场场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贿赂12万元;绥芬河市人民医院药剂科原副主任卢杰利用其主管药库、药品计划、采购工作的便利条件,为药品经销商张某(另案处理)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张某贿赂共计16万元,用于购置商品房一处。

    这些案件涉及的人员有的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中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也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事业单位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

    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庞义华表示,今后黑龙江省将结合该省实际,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电信、电力等行业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收受贿赂的案件,特别要对利用审批权和执法权在商业活动中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腐败分子予以严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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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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