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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研究决定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2006年09月20日 08:48:50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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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9日从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安徽省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目前,调整工作已基本到位。

    今年调整养老金的对象,是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具体规定是:2004年12月 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从2005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普遍增加养老金75元;2005年12月31日前(含2004年底前退休人员)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普遍增加养老金85元。

    另外,在按上述规定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基础上,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另行增加基本养老金。即:200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中,退休前已获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养老金60元;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男年满70周岁(含,下同)以上不满80周岁的,女年满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养老金30元;退休人员男年满80周岁以上,女年满7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养老金50元。

    企业人员普遍增加养老金后,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低于615元(含)的,每月另增加养老金30元;普调后月基本养老金超过615元达不到645元的,补到645元。在落实上述政策的同时,省劳动保障厅也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做好政策解答。(记者 张书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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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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