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首页 >> 地方联播 首页 >> 地方要闻 >> 东北地区 >> 黑龙江
未来五年黑龙江省32万残疾人将享受康复服务
2006年09月25日 13:00:40  来源:黑龙江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日前出台。今后5年,黑龙江省将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社会发展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使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据省残联负责人介绍,未来5年,黑龙江省将大力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国家和黑龙江省重点工程,使黑龙江省3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欠发达地区农村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水平,帮助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

  依照《纲要》,5年中,黑龙江省将推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政策体系建设,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8万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50万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相关稿件
· 济南农村贫困残疾人喜迁新居 · 申城亮相语音公交电子站牌 方便视力障碍人士
· 北京市残疾人运动会招志愿者 · 江苏确保残疾人生活水平提高
· 首届中国残疾人企业成果展在京举行 · 杭州残疾人志愿者成立“钱江喊潮队”
· 第三次内蒙古残疾人事业工作会召开 郭子明出席 · 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部署“十一五”期间工作
 
(责任编辑: 姜晨 )
 读图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