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全面做好“十一”期间全省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一”期间全省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要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企业和单位的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要在前一阶段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查找安全漏洞和风险隐患。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及烟花爆竹等企业,铁路、民航、道路、水上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要确保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要加强重点旅游景点天气情况、游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及境外旅游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游客合理选择旅游路线;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通知要求,要强化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继续深入开展瓦斯治理和煤矿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全面落实瓦斯防治各项措施;狠抓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加强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电力、军工、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要全面落实自然灾害防范措施。各级气象、林业、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种自然灾害特别是森林火灾的监测工作,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通知要求,要妥善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活;要深入灾区走访慰问,了解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市场供求情况,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各类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工作;要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风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确保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采取措施全力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要把握工作重点,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各级信访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确保社会祥和安定。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好值班安排,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系沟通,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以及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