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游客出游安全,避免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江西省从10月起开始实施旅游突发事件月报制度,在每月2日下午5时前,向国家旅游局报送上月旅游突发事件情况汇总。一旦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突发事件,各设区市旅游局必须在2小时以内上报省旅游局。
按照规定,每月1日下午5时前,各地市旅游单位须把上月旅游突发事件情况上报省旅游局,次日下午5时前,省旅游局再将各地情况汇总上报国家旅游局。按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突发事件各地应在2小时以内,传真报省旅游局(传真:0791-6224983),特殊情况可以通过电话直报(电话:0791-6212693),并按照事态严重程度进行续报和事故处理后报告。
(记者 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