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省委确定的“两个高举、一个加强”和“两抓”、“两放”的战略部署,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甘肃省委办公厅日前发出了《关于开展全省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和表彰奖励活动的通知》,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两年一次的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和表彰奖励活动。
《通知》指出,这次考核评估和评选先进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自查自评和推荐先进阶段,由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各大型国有企业、各高等学校党委(党组)依据《甘肃省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对2004年1月至2006年10月本地区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按照《甘肃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第二阶段是考核评估和确定拟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阶段,省委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派考核评估小组,赴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考核评估,确定评估意见并进行反馈。对确定拟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名单,由省委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省委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批准,并在《甘肃日报》进行公示。第三阶段是总结表彰阶段,召开全省思想政治工作表彰奖励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通知》要求,对全省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近三年来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肃认真地做好考核评估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重实绩,重公论,切实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要以这次考核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要把考核评估和表彰奖励活动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紧密结合,与学习《江泽民文选》紧密结合,与推动本地区本单位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紧密结合,通过考核评估和表彰奖励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杨建仁
庞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