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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规定农民工工资不落实不准开工建工程
2006年10月09日 14:51:08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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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东营近日出台新规定,今后凡是由政府投资的项目,农民工的工资将一律单列,由项目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直接兑付给农民工。

  东营市规定,在工程招标前,项目建设单位承诺筹措的建设资金必须落实到位,凡不到位或不落实的,不批概算,不核准招标方案,不准开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在申请拨付政府资金时,不论是补缺口项目还是新开工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要将本期拨款中农民工工资兑现所需资金数额,在申请报告中单列。政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兑现农民工工资需求情况,确定拨付资金数额。当期拨出的建设资金中用于兑付农民工工资的部分,由项目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直接兑付给农民工。凡发现不能按申请报告足额兑付农民工工资的,剩余资金一律停拨,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洪兵 刘霞 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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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晓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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