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9月29日电(记者
杨兴国)据调查,近年来,农村五保户大幅增加,且呈继续上升之势,暴露出农村老龄化的严重问题以及农村潜伏的危机。有关人士建议加大对贫困山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改革农村五保户供养办法,使贫困山区步入人口增长和社会发展的良性轨道。
湖北省秭归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田景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说,秭归地处鄂西边远贫困山区,又是三峡库区,近几年农村五保户呈大幅增长态势。2005年,全县五保户达到1584人(其中集中供养1259人),比2002年增长24.6%;预计2006年末将达到1806人,增长14%。据预测,未来几年,全县五保户仍将以每年8%以上的速度增长。五保对象中,属于生活特困的占35%,孤寡老人占35%,残疾人占10%,其他占20%。农村五保户大幅增长,直接导致财政负担加重。2005年,秭归县财政支出五保户供养经费177万元,比2002年增长87.8%。
在分析农村五保户剧增现状时,当地干部认为有4个原因:
一是农村老龄化趋势加剧。据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秦考学介绍,目前全县人口寿命不断延长,2005年平均寿命达到71.01岁,比2000年增长近2岁;2000年全县平均寿命男为67.55岁,女为72.68岁,男女寿命差距达5岁多;2005年全县60岁以上老人63491人,占总人口的16.1%。人口寿命的延长、男女寿命差距的拉大等因素,使进入五保户的老年人口比例大大增加。
二是贫困山区人口死亡率较高。秭归县山高坡陡,裸岩连绵,经济薄弱,基础设施落后,医疗卫生条件较差,年度人口死亡率均高于全省及全国平均水平。据对全县1996-2005年统计资料分析,正常死亡占死亡总数的90.12%,非正常死亡占死亡总数的9.88%。偏高的死亡率导致很多家庭残缺不全,幸存者失去了生活的依靠,不得不进入五保户行列。
三是低生育水平致使赡养负担增加。县计生局提供的材料显示,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该县近几年人口出生率大大下降,很多家庭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孩子,全县符合二孩生育条件而主动退回指标的夫妇达6000余对。1996-2005年10年中,除2004年外,年年人口是负增长。较低的生育水平导致很多家庭独生子女要赡养4-8个长辈,沉重的赡养负担,成为五保户增加的潜在因素。
四是农村大龄未婚青年逐年增加。据调查,全县有12110大龄男性未成家,其中25岁至29岁的占48.64%,30岁至39岁的占37.58%,40岁至50岁的占7.28%,50岁以上的占6.5%。屈原镇链子岩村人口比例严重失衡,男性758人,女性只有553人,男女人口比为1.37:1;两河口镇铺庄村、泄滩乡九条岭村的男女人口比例也分别高达1.34:1和1.31:1。两河口镇镇长向宜兵说,这里的女青年大多外出打工并安家,使得贫困山区的大龄男青年择偶更加困难,如果光棍现象持续下去,必将大幅增加农村五保户人数。
针对农村五保户大幅增加的现状,秭归县改革了农村五保户供养办法。据县民政局长韩裕玖介绍,按照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属村级三项经费之一,农业税取消后应由财政按标准全额承担。县里加大五保户政策落实力度,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按照集中供养每年1200元、分散供养每年800元的标准,力求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享受到国家优抚政策。近3年来,全县共筹集改、扩建资金481万元,新划拨福利院生活基地387亩,新建和扩建农村福利院20所,是3年前的3倍多;全县集中供养1259人,集中供养率86.4%。如今,由于农村五保户增长过快,地方财政已明显感到不堪重负。
曾参与秭归五保户问题调研的湖北省委政研室助理巡视员邓永贵、副处长林承举等政策研究专家指出,农村五保户增长过快,制约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到农村社会稳定,关系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与和谐社会的发展。为此,他们建议:
--各级政府对农村老龄化问题应引起重视。我国农村老龄化的速度非常快,受计划生育和农村人口城镇化两方面的影响,农村老龄化比城镇高出1-2个百分点,特别是贫困山区农村老龄化问题更为突出。目前的社会养老保险应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应适应农民工特点。
--切实解决贫困山区大龄未婚青年婚姻问题。要引导转变观念和制定相关政策,从山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将未婚男青年婚姻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的协调,确保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政府要关心弱势单身青年(包括大龄未婚单身和离婚单身),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组织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择偶竞争实力。正确引导群众的婚姻观念,摒弃陈旧思想,制定有关鼓励男青年入赘的政策,让上门女婿在土地承包经营、农业开发中享受当地村民同等待遇,让他们在农村经济发展大舞台上尽展才华,实现自身价值。
--关注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加大“两非”专项治理力度,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从严查处。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探索解决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户的家庭养老问题,以奖励少生代替处罚多生,引导人们转变生育观念,教育群众“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平衡男女性别,减轻下一代人的婚姻压力。
--加快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大对贫困山区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对特殊自然条件的山区,可推行异地搬迁补助政策,适当提高大龄未婚男青年的安家补助资金标准,帮助他们搬出去,立住脚,成家立业。
--加大贫困山区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五保户老有所养和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