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首页 >> 地方联播 首页 >> 地方要闻 >> 东北地区 >> 辽宁
沈阳民政工商物价等七部门为“殡葬市场”立规矩
2006年10月19日 07:51:20  来源:沈阳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10月17日,记者从沈阳市殡葬管理部门获悉,市民政局、工商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物价局、卫生局、交通局七部门联手为殡葬经营服务行为立规。

  七部门规定,生产、经营寿衣等殡葬用品的店(点)不准从事殡葬礼仪服务活动,禁止生产销售烧纸及纸扎制的各种迷信品和木棺、墓碑等土葬用具。

  生产、销售殡葬用品和提供相关服务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其他商品。收取任何未予以标明或代收其它殡仪单位的费用也属违规。严禁在医院或其它地方擅自设立服务站(点)等分支机构或在医院、寿衣店、殡仪单位周边守候、干扰、诱导丧属消费。除民政殡仪服务部门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遗体运输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由行政执法部门严肃处理。各殡仪服务单位和医疗机构不准与殡葬服务中介联办、代办服务项目,设立服务站(点)。(李海英)

相关稿件
· 百余年前商贾繁华 沈阳中街地下挖出清末"老中街" · 沈阳市举办“秋之恋”千人相亲会 男士“低调”
· 沈阳:调整的养老金增加额月底前发到退休人员手中 · 第六届沈阳艺术节隆重开幕 历时7天推10台新剧
· 沈阳供热质量要“问责” 确保百姓年年过“暖冬” · 沈阳市供暖:低保户享全额补贴救助户按比例补贴
 
(责任编辑: 安涛 )
 读图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