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日举行的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获悉,湖北省180余万大中型水库移民,将再获为期20年的后期扶持,扶持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
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湖北省符合条件的移民总量为186.13万人,居全国第二位。扶持期限为20年,今年6月30日以前搬迁并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日期从今年7月1日算起;7月1日以后搬迁的,自完成搬迁之日算起。在扶持的具体方式上,对原迁移民,尽量将扶持款发放给移民个人;迁后增长的人口,实行项目扶持;对7月1日后搬迁的移民,以直发方式为主,项目扶持将成为一个辅助手段。扶持的目标是:在近5年内解决上述移民的温饱问题,同时解决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并逐步完善当地生态环境建设。
副省长刘友凡、李春明出席了昨天的会议。刘友凡在讲话中称,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刘友凡要求省有关部门今年年底前将全部扶持资金发放到位。李春明在讲话中提出,做好移民安置工作,事关湖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务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把好事办好。(董淑健
杨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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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水库移民"新条例":为移民权益撑起一把保护伞
“先进的电站、落后的库区、困难的移民”,是我国目前部分地区水库移民不容乐观的现状。上世纪50年代以来,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形成的水库移民有1600万人。由于种种因素,目前仍有一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有相当数量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较差,一些移民甚至面临生存问题。据水利部门统计,在水库移民中,有800万左右属于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总量的30.7%。《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由于种种历史因素,影响水库移民稳定和生计的突出问题有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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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利益成为中国水电建设的“头等大事”
三峡移民精神体现了新时期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