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公司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等轻微违法,将先收到工商局发出的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书”,而不是罚单。10月31日,北京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在执法中将开始推行提示、告诫、约见、建议等5种“柔情”式的行政指导方式,这种以劝代罚的行政指导性方式将在全市推行。
“以往工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以罚代管、先罚后管、重罚轻管的现象。”市工商局局长张志宽昨天表示,工商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包括:执法偏重于处罚,事先防范、教育和事后回访不够,致使违法状态持续;习惯于使用刚性手段,柔性手段太少,采取行政指导的内容不到位,不规范;行政监管合力不够,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有效制约,而对危害性不大的违法行为却高限处罚等等。这些现象,与首善之区的工商形象不相符,必须予以纠正。
行政指导有5项方式,如某电器城消费者投诉率居高不下,工商部门将“行政约见”电器城负责人,督促其完善制度,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守法经营。对经营者进行“提示”、“告诫”、“建议”等之后,如果经营者知错不改,工商部门还可以“典型案件披露”,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失信行为向社会披露公示,完善社会监督。
据介绍,每种行政指导方式都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如“行政约见”的前提是:企业内部制度缺失,两次及以上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并可能影响其合法经营的。工商部门还对行政指导的各种“执法尺度”做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
经营者违法失信屡教不改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市工商局负责人同时强调,行政指导不能取代行政执法。凡经营者多次出现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的,将从重处罚,并采取幅度范围内的高档处罚标准。(记者
窦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