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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矿难遇难矿工每人获赔不低于20万元
2006年11月01日 14:10:22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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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日,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获悉,“10·28”矿难中遇难矿工的赔偿标准已经确定,每人赔偿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赔付工作正在进行中。

  记者从农六师党委宣传部了解到,目前在“10·28”矿难中遇难的14名矿工的遗体已经得到家属确定。由兵团相关部门组成的善后工作组正在展开对6名伤者的治疗、遇难者家属的安抚、赔偿等工作。一些遇难矿工在内地的家属已经陆续到达米泉市,目前家属情绪稳定。

  宣传部负责人告诉记者,遇难矿工的赔偿金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新疆以往矿难赔付标准给予赔付,每人不低于20万元。目前,赔付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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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姜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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