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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筑领域在全国城市中率先取消“包工头”
2006年11月01日 14:17:54  来源: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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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讨薪无门的历史有望结束了。武汉市第一部取消包工头的政府令——《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今日(11月1日)起实施。

  据悉,武汉市是国内第一个在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工程中禁止包工头的城市。

  昨日(10月31日)颁布的这个《办法》明确提出:禁止个人承接劳务作业。禁止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年内,武汉市的包工头基本退市。

  业内介绍,今后的劳务分包只能走一条道——请专业化劳务分包公司做。让农民工逐步被吸纳到劳务企业中去,变身为“有组织”的建筑工人,有利于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由于历史原因,建筑领域的农民工主要靠包工头介绍活路,大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以口头约定为主,对工资支付没有明确约定,致使农民工工资常被拖欠。市清欠办的统计表明:截至2003年底,武汉市历年农民工工资拖欠总额达4126万元,其中99%%为包工头所为。

  把建筑业的农民都吸纳到企业中去,出了问题可以找“组织”。为了防止包工头转入“地下”损害农民工,《办法》规定:所有劳务分包工程或专业分包工程都得通过建筑有形市场公开招投标。

  《办法》要求,发包方与分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必须在7日内到建设管理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劳务分包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必须在20日内将用人情况报送劳动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解释:“前者可以约束发包方不得把工程交给包工头,后者是监督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合同兑现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条款。”

  《办法》对未进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分包交易的,处以1万—3万元的处罚。对不办理分包合同备案手续又不改的,处以500—5000元罚款。劳务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先由发包方垫付,后在劳务工程款中扣除。(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 杨捷 通讯员 崔伟姚 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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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齐慧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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