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1月10日电(记者
张敏)为全面清理整顿违法排污行为,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违纪违法案件,江西省将2006年确定为“环境执法年”。目前,全省已经有500多家环境违法企业被查处。
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局通报,其重点查处的多为情节恶劣、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污染物排放量大或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单位。经过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全省各市都对类似企业作出了严肃查处,并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
南昌市政府责令立鑫针织厂等34家违法排污企业停产,由供电、供水部门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断电、断水,确保违法排污企业停业处理落实到位;九江市关闭了一批小造纸和石材加工企业,并投资1000万元对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进行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