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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布《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
2006年11月12日 10:38:2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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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陕西频道11月12日电(记者毛海峰、梁娟)陕西省19个政府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出了明确规定,在陕西流浪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将有据可依。

  《意见》要求,陕西各地要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流浪和返乡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保证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强化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管理,通过实施心理疏导和调适等措施,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消除社会不良影响。努力促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为他们回归主流社会创造条件。

  陕西省将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不力和街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数量庞大、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严重的地区下达督查通知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陕西省特别要求严厉打击诱骗、拐卖、残害流浪未成年人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条件的地方公安部门可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内设立警务室,协助该保护机构进行管理。司法部门要坚持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及时受理并依法办理涉及流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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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姜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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