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自治区交通厅最近出台实施的《新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示范点创建方案》,新疆将推行社会化养护与专业化养护相结合,以社会化养护为主;分散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以分散养护为主;家庭承包养护与专业养护相结合,以家庭承包养护为主;日常养护与集中突出养护相结合,以日常养护为主的综合性管养模式。
新疆目前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近4.5万公里,全区866个乡镇中,仅有6个乡镇未通公路。与蓬勃发展的农村公路建设不相适应的是,由于养护资金缺乏、管养体制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公路养护专业人员缺乏等原因,新疆农村公路长期存在着“重建设、轻管养”,“建设快、管养难”的问题。
为此,自治区交通厅确定伊宁县等16个县市为示范点,在总结示范点经验的基础上,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新疆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
同时,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将原来由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征收的拖拉机、摩托车、机三轮养路费,交县级人民政府征收,用于农村公路日常管理与养护。各级新增财政收入的5%也将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与养护。
(袁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