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坚持以项目为牵动,实施开发式扶贫,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力争通过整村推进方式,用一年时间,使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由5.1%下降到3.3%。省委书记李克强提出,扶贫开发一定要“把水浇到根上”,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以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
辽宁根据贫困人口80%以上分布在东、西部贫困山区的实际,确定建昌县等15个县(市)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15个重点县以整村推进、龙头企业带动、劳动力培训转移“一体两翼”扶贫方式为主,同时兼顾定点扶贫和移民扶贫,努力解决贫困人口的稳定温饱问题。4年来,全省财政、扶贫等系统已实施整村推进开发式扶贫。去年,整村推进开发式扶贫的项目和资金都落实到田间地头,全省455个重点贫困村共新上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特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项目800余个,参与农户14.6万户。在产业化扶贫上,全省有8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45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可以带动辐射30万农户。全省有9所学校被认定为国家和省级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掌握了一技之长的贫困农民得以顺畅地转移就业。去年,全省共有3.8万名贫困农民到城市当起了车工、焊工、保安,每月的收入在600元到2000元之间。为彻底解决部分居住在偏远山区,通路难、通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从2004年到2007年,全省计划每年安排移民扶贫3200户,由省、市、县财政给予每户补助1.2万元。2005年,1.12万农民搬出了世世代代居住的大山,在平原地区开始了新生活。
在扶贫的过程中,辽宁还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的政策,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十五”期间,15个重点县新建和改造中小学300所,基本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新建和改造城乡医院42所,医疗卫生条件有所改善;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群众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农民的出行、饮水、用电、灌溉等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
(记者李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