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厅日前向全省发出通知,明年将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
海南省建设厅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凡新建、改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含别墅)和宾馆酒店,应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在进行建筑设计时,要同时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做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12层以上住宅建筑及其他公共建筑,鼓励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根据省建设厅的要求,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和宾馆酒店不具备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条件的,建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原因,由建设单位在报送施工图审查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应当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而未进行太阳能利用专项设计,又没有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不得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记者
赖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