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1月24日电(记者
蔡祥荣)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近200万元的社保基金被一名出纳员贪污。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贪污罪判处涉案人史勇有期徒刑15年。
经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史勇于2000年进入曲靖市罗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科工作,2003年起任出纳员,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社会化管理服务基金收支等7个账户。2002年8月至2006年3月,史勇利用工作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私自购买银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篡改会计记账凭证等手段,共贪污社保基金196万余元。
2006年3月,罗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基金管理力度。而此时,史勇已把贪污来的196万余元社保基金挥霍得所剩无几,只还了35万余元。在无力还款的情况下,史勇不得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1月15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贪污罪判处史勇有期徒刑15年。

劳动保障部发布通知:严查社保基金违规行为
审计署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发出审计社会保障资金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审计署和省级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管理社会保险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全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国家做出新的规定之前,一律不得进行其他投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通知后,要立即与同级财政部门核对财政专户的有关账目,如有违规投资运营的资金应抓紧收回,并按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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