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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双语”教学成效显著
2006年11月25日 10:28:4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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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1月25日电 (记者 顾玲) 少数民族人口占到全省总人口近一半的青海省,多年来坚持在不同民族和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地用汉语和当地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双语”教学,取得了显著成效。

  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在全省543万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到了46.2%,他们主要分布在全省六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牧区。

  据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全玮介绍,多年来,青海省坚持在不同民族和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地实行“双语”教学,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经过不断调整和规范,青海的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在青海世居的藏、蒙古、土、撒拉、回族五个少数民族中,藏族和蒙古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纯牧区群众通用本民族语言,基本没有汉语言环境,中小学实行藏(蒙)汉“双语”教学;土族和撒拉族有语言无文字,中小学实行“双语”教学,部分地区还需用本民族语言辅助教学;回族通用汉语、汉文,中小学用汉语教学。据了解,目前在全省六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中小学中,用民族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双语”授课的学校有941所,在校学生达13.94万人。

  青海省还加强了民族教材体系的建设。青海民族教材编译中心每年编译“双语”教学的教材近40种、800多万字,还承担着藏、青、川、甘、滇五省(区)基础教育阶段开展“双语”教学的民族学校使用的藏语文、汉语、数学、物理等藏文协作教材的编译任务,基本满足了民族地区中小学“双语”教学的需求。

  经过多年实践,青海省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双语”教学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目前已形成了乡有用“双语”授课的民族小学、县有用“双语”授课的民族中学、州有用“双语”授课的民族师范学校、省有民族学院的“双语”教学体系。

  杨全玮说,用汉语和当地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双语”教学,适应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了少数民族受教育的权利,为培养更多“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打好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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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姜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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