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首页 >> 地方联播 首页 >> 地方要闻 >> 西南地区 >> 重庆
重庆:实施行政首长问责49例 追责领导干部89人
2006年11月29日 08:59:44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2004年,重庆市实施《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对行政首长的领导责任进行了量化定性,规定了18种问责情形和7种责任形式,使行政首长的纪律责任、法律责任和职务责任三者互为补充。在行政首长问责方面,截至2006年6月,重庆市共实施问责49例,追责领导干部89人,对促进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外,90%以上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制定了实施办法,建立了相应的问责制度,形成了比较健全的三级问责体系。

  重庆市共清理审核市级行政执法主体162个,执法依据2058部、执法文书2242种、执法人员50459名。(宋 凯)

相关稿件
· 刘应力:推行问责制提高行政执行力 提升管理水平 · 广西防城港市以“问责制” 促机关作风大转变
· 深圳实施“治庸计划”:71名干部被追究行政责任 · 哈尔滨将问责业绩平庸、违法行政的党政领导干部
 
(责任编辑: 刘燕 )
 读图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