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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公共服务建家园
2006年11月13日 08:46:18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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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福建泉州海天轻纺集团上班的农民工曾荣,与企业的1000多名农民工一样,参加了市劳动局的工伤保险,近日拿到投保10万元的工伤保险单。在促进公平就业的社会环境中,泉州市180万农民工的各项权益得到进一步落实,逐渐享受到更多的公共服务。

  为加强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泉州市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涉及市直30个部门单位。市里先后出台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并对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就业愿望、培训情况等调查建档,初步构建起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

  同时,泉州加大农民工就业服务力度,所有街道和70%以上的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搭建起农民工就业桥梁和服务平台。今年以来,全市组织50多场免费专场招聘会,前9个月转移农村劳动力近5万人。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建立培训基地100个;推行校企合作,推进各类职业实体与行业协会、企业联手,开展订单培训。全市农民工每年可参加一次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

  目前,泉州的农民工基本上已纳入社会保险。自愿缴纳其月工资总额1%作为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工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从今年9月起,市总工会还在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中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农民工每年只需缴纳36元,就能获得最高2万元的医疗救助。

  针对农民工的相关公共服务得到改善。泉州15万名农民工(包括外来工)子女与本地市民子女一样享受同等义务教育的待遇,大多在当地的公立学校就读。农民工在现居住地可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1000多家企业建立了农民工帮扶中心、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基金等。泉州市企业还建起100多万平方米的农民工单身宿舍、夫妻房。

  泉州市十分重视保障农民工的政治权益等,迄今有129名外来农民工成为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5名外来农民工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04名农民工被评为省市劳模。   

  基层之声

  —— 福建泉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傅福荣

  建立城乡协调的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公共服务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农民工是我们的兄弟,是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为城市发展、繁荣做出了很大贡献。对农民工实行公平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是农民工应该得到的基本权益。只有公平对待农民工,才能让他们真正融入城市,与城市居民和谐相处,一同构筑和谐社会的基础。

  几年来,我们坚持“用科学理论为农民工立位,用提升素质为农民工立身,用公平待遇为农民工立人,用依法维权温馨服务在农民工心目中立会”的“四立”思维,使越来越多的外来农民工安心成为“新泉州人”,成长为新型产业工人。一个惠及全体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正在泉州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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