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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
2006年09月01日 09:12:30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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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徽省物价局发出通知,安徽省将降低32项由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涉及教育、交通、财政、农业等16个部门。据估算,此次降低收费标准,每年可为全省群众减轻各类负担2.2亿元左右。

  据安徽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减少收费尤以教育部门收费标准的降低最受关注,包括了小学借读费、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费、成人高等教育学费等7项内容。主管部门称,新的收费标准将从今年9月8日起执行。其中小学借读费、初中借读费标准从2006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费、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从2006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2006年以前学生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安徽省物价部门强调,有关收费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凡未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收费的均属乱收费,交费人有权拒交,并可向价格、财政部门举报。对不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变相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其他各种乱收费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史力 通讯员 贾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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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薛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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