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安徽省卫生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卫生执法公告,日前省卫生厅组织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中使用的消毒剂(包括二氧化氯、过氧乙酸、含氯、酚类)进行了监督抽检,发布今年第21号《卫生执法公告》,公布了10种不合格产品的名单。
据了解,此次共抽查芜湖等11个市53家经营、使用单位,其中经营单位27家,医疗卫生单位26家,抽取样品41份,截至目前已检测出不合格样品10份。不合格项目为:有效成分含量、杀灭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产品标签标注的保质期与卫生许可批件不一致等。针对抽检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省卫生厅已责成有关卫生执法部门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