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有关决定。
会议决定任命钱学明、赵宏声为南宁市副市长;赵波任南宁市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颜石廉的南宁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莫建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马日梧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会议决定接受陈瑞深辞去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职务的请求;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莫建芳(女)代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议还作出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授予黄梅彪、刘一川、张德正等17位友人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具体授予事宜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