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9月16日电(记者
周立民)安徽省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日前决定,罢免何闽旭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此前何闽旭已被免去安徽省副省长职务。
记者从池州市获悉,池州市9月12日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关于罢免何闽旭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后,表决通过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何闽旭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现年51岁的何闽旭曾任浙江省丽水地委书记,安徽省池州地委、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等职。(完)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免去何闽旭副省长职务
新华网合肥8月25日电(记者
周立民)根据安徽省省长王金山的提请,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8月25日通过,决定免去何闽旭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何闽旭,男,现年51岁,1971年参加工作。曾任浙江省丽水地委书记、安徽省池州地委书记等职。1999年1月任池州市委书记、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何闽旭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