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熊新兴被带上法庭(7月21日摄)。9月26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西省抚州市熊新兴涉黑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数罪并罚,判处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新华社记者 章武 摄
这是7月21日拍摄的庭审现场。新华社记者 章武 摄